凤庆县核桃原料散货交易暨智能化分拣中心项目竞争性招募运营主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8 09:50
来源:”凤庆招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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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关于凤庆县核桃原料散货交易暨智能化分拣中心项目竞争性招募运营主体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核桃产业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政府关于着力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部署和要求,依托凤庆县丰富的核桃资源,合力推进凤庆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拟对凤庆县核桃原料散货交易暨智能化分拣中心项目面向全社会竞争性公开招募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是核桃全产业链聚集发展的原料集散型龙头项目,该项目由我县滇红工业投资公司为建设主体,资产属国资所有。项目用地面积32971.65平方米(49.46亩),总建筑面积42155.28平方米,概算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有散货交易中心和智能化分拣中心两大单体,两个单体建筑通过二层连廊互通,与在建冷库项目组成散货交易、分拣入库的物流动线,并配套过磅、污水处理、室外停车等必要设施。其中核桃散货交易中心建筑面积为28552.91平方米,共两层,其中一层为散货交易区,层高8.1米,交易大厅提供60个厢式货车车位,周边为企业提供临时收储办公地点,二层为散货暂存仓库,层高7.5米;核桃智能化分拣中心面积为12906.85平方米,共三层,其中一层为干果分拣区、二层为破碎果壳分离区,三层为核桃仁脱衣区及烘干区。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设计方案评审、地勘、公开招投标选取、项目施工合同谈判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土地平整、环评、水保、消防等工作,完成投资580万元。项目于2022年3月31日开工,计划2024年12月竣工投运。

    二、招商单位

    云南凤庆产业园区

    三、招商内容

    凤庆县核桃原料散货交易暨智能化分拣中心项目运营。

    四、合作方式

    社会投资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运营该项目:

    (一)将本项目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整体打包租赁给社会投资人独资进行运营。

    (二)社会投资人与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公司合资进行运营。

    (三)社会投资人通过分期购买该项目进行运营。

    五、项目优惠政策及配套条件

    (一)优惠政策

    1.享受(凤政办发〔2020〕88号)文件中有关优惠政策。

    2.可按照“一企一策”洽谈投资运营该项目具体优惠政策。

    (二)配套条件

    1.凤庆县已建成172万亩核桃基地,产量15万吨。以凤庆为圆心,100公里范围内涵盖临沧、大理、保山等州市,2400万亩核桃基地110万吨产量,其市场前景较好。

    2.凤庆县冷链物流仓储暨托管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将于2022年9月投产运营,可提供加工原材料冷链、仓储服务功能,可实现持续优质核桃原果供应。

    3.云凤高速云县至凤庆县城段和勐佑互通至昌宁段建成通车、大临铁路(凤庆段)完工通车、通用机场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底建成通航)、巍山至凤庆至永德高速公路、云保铁路、漾江大桥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交通便利。

    4.可提供质量检验检测及信息化服务平台、员工食堂、宿舍等配套功能。

    5.由云南科学技术院牵头,联合国内食品、油料、种质资源、机械等各领域科研方面领先的各大高校团队成立云南省木本油料(核桃)全产业链创新研究院。研究院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建立与消费者需求、市场需求、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反向研究机制。研究院下设木本油料(核桃)产业大数据研究中心、木本油料(核桃)全产业链技术研发中心、木本油料(核桃)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木本油料(核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标准研究中心、木本油料(核桃)市场经济及交易中心、木本油料(核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中心的“6+N”个研发中心,1个中心攻克一方面技术难题,共同破解核桃全产业链发展“卡脖子”关键技术,可以为全县乃至全市、全省核桃产业发展提升赋能。

    六、运营主体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经营记录的企业。

    (二)从事冷链物流仓储或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企业。

    (三)具有5000万元及以上资金实力,能够满足该项目深度合作、资源配套、市场开发的经济基础。

    (四)投资方报名时需缴纳100万元的投资意向保证金,确定为社会投资人后,所交投资意向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为社会投资人的,投资意向保证金于7日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交到:凤庆县滇红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云南凤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800022237033012)。

    七、洽谈须知

    (一)洽谈时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复印件)。

    (二)提供企业简介、企业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资料(含三年审计报告)。

    (三)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本项目运营管理方案。

    (四)提供金融系统的自有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

    八、相关要求

    (一)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30天内(2022年9月6日-2022年10月5日),欢迎各社会投资人现场考察与报名。

    (二)本公告具体事宜由云南凤庆产业园区和凤庆县投资促进局负责衔接和解释。

    九、联系方式

    杨晓萍(云南凤庆产业园区招商局长),联系电话:15087896201,邮箱:1355689037@qq.com。

    鲁 强(凤庆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联系电话:15126528968,邮箱:506271967@qq.com。


云南凤庆产业园区

2022年9月6日


    附件:1.《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十条(试行)的通知》

              2.凤庆县核桃原料散货交易暨智能化分拣中心项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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