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2-12-20 15:37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期印发。为便于各州(市)和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全力以赴抓实发展第一要务、干好招商引资第一要事、提升营商环境第一竞争力,统筹推进、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助力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需抓紧研究出台我省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压实各州市和各类开发区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招商,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质效。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进产业强省建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加快引入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等要素,更高质量、更有效地激发我省资源等潜在优势向产业产品市场优势转化;有利于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改善城乡面貌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有利于加快实现市场主体倍增,全面提升市场活力、吸纳就业能力、增强创新创业动力。

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包含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明确重点招商方向、强化多元主体招商、健全实施机制6个部分内容,编制了云南省招商引资指导目录,并对明确重点招商方向和健全实施机制2个部分进行了细化分工。

第一部分,重大意义。明确了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对于推进产业强省建设、加快生产要素集聚、优势资源转化、实现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发挥优势、实业优先,注重质量、效益为本,统筹协调、布局合理,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共5个方面的总体要求。

第三部分,总体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引资规模不断扩大、招大引强取得成效、产业集群效应逐渐显现、带动能力持续增强、长效招商机制更加健全5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第四部分,明确重点招商方向。《指导意见》明确了围绕优势资源招商、开放大通道招商、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区域合作招商、突出高级生产要素招商、聚焦新经济招商6个方向开展招商活动。

第五部分,强化多元主体招商。主要从发挥园区主体作用、龙头企业招商、市场化激励主体招商、金融服务平台招商4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第六部分,健全实施机制。提出健全省招商委工作机制、压实招商引资责任、多层次联动、项目生成、重大项目落地服务保障、风险防范监管、考核评价、常态化培训宣传共8个方面的工作机制。

云南省招商引资指导目录部分,主要包括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清单和项目准入管理两个部分。指导各地明确招商意向、有序开展招商工作;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守牢依法依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线再次作出强调。任务分工部分,主要是围绕健全实施机制和重点招商方向,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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