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日期:2021-09-15 18:09

2021年8月9日,《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对服务“六稳”“六保”作出了政策安排。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起草贯彻落实文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这里着重解读重点任务。重点任务包括7个方面21项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着眼于培育市场主体和扩大就业,《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二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小微电商准入。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大力培养各类康养服务人员。四是鼓励引导新就业形态发展,支持平台经济,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

(二)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眼于保市场主体,《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健全惠企服务措施,稳步扩大财政资金直达范围,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通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措施为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二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三是提升认证服务质量,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推动认证结果互认通用。四是全面优化涉企审批服务,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进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三)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着眼于稳投资,《实施方案》提出:一是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组织开展区域评估,先行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二是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形审批”专项整治。

(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着眼于促进消费,《实施方案》提出:一是破除消费隐性限制,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培育发展新型消费,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二是支持新产品开发上市,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制定发布一批地方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五)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着眼于稳外贸外资,《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巩固提升外商投资环境,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通关便利化,便利企业在线办理各类业务,降低守法合法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三是持续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严格执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

(六)进一步优化民生服务。着眼于保障基本民生,《实施方案》提出:一是优化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养老服务网络。二是精准实施帮扶救助,通过建立统一的政府救助平台、低收入人口资源库、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信息平台,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等措施,提高帮扶救助的精准性。三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复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二是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信用监管,严格监管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事项。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国家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同时注重结合我省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一系列具有云南特色且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坚持目标导向。《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六稳”“六保”重点领域,对标国家文件和今年4月、6月两次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施策,力求以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方案》重点将当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遇到的关键“小事”作为政府的“大事”来抓,依据国家文件并结合云南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和增加了政策措施。比如,针对中介服务、二手车市场交易、平台经济、中小微企业融资、证明事项、职业技能、医疗服务等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坚决清理“红顶中介”;放宽市场准入,2022年在全省全面推开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信易贷”平台2021年底前上线运行,迭代升级“一部手机云企贷”,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梳理发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分批公布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补贴标准,到2022年底全省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5万人次以上;适时在全省推行西医诊所备案管理,探索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远程审方等。

(三)坚持系统集成。《实施方案》注重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系统推进,明确了需要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的改革配套措施,放大综合效应。比如,制定出台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政策措施、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紧扣项目投资,明确从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压缩供地时间、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系统性、全链条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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