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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负责在粤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在粤及周边地区企业赴滇投资促进工作。
3.负责我省在粤及周边地区投资促进活动的保障服务及沟通联络工作。
4.负责粤滇扶贫协作沟通联系工作。
5.负责信息报送和专题调研工作。
6.负责云南省驻广东单位党的建设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7.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事业编制30名,内设机构数5个,分别为综合处、经济合作处、粤滇帮扶处、信息处共计4个内设机构和在粤单位党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将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我省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产业强省三年行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的6个重点招商方向,依托4个多元主体招商,落实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的指示要求,开足马力招商引资、优质服务促进投资,围绕全省招商引资“一盘棋”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好办事处改革开放前沿的“窗口、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两个革命”要求,持续开展“务实招商作风”活动,全力在招商引资中当好“运动员”和“服务员”,推动广东办事处驻外工作再上新台阶。
1.坚持以项目为王,当好招商引资“运动员”。进一步务实作风、务求实效,围绕“三个一批”,强化“三化管理”,积极促成一批企业有意愿、要素有保障、示范带动强的大项目抓在手上推得下去,年度新增3至5个10亿元以上的项目签约落地。一是围绕“三个一批”聚力攻坚。引进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项目。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实施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和滇粤合作的传统优势,围绕绿色食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文旅康养等产业,顺势而为,加大与知名企业、新企业、新项目的对接和开拓力度,力促在传统优势领域稳存量引增量,并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形成协同发展的“雁阵效应”,提升传统产业引资合作的示范效应力。深耕一批重点制造业项目。围绕《云南省面向大湾区重点制造业产业链招商图谱分析》提出的方向目标,围绕智能终端、新能源电池、铝精深加工、光电子、硅产业等,积极对接新大陆科技、星网锐捷、杉金光电、正拓新能源、冠捷科技集团、嘉泰数控、深广洲明科技、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等一批有影响力、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组织回滇考察。促成一批新经济新业态项目。聚焦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新兴领域,积极引进大湾区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与新经济加速融合,提升产业前沿竞争力。探索推动“金融+资本”招商新模式,积极对接引入大湾区金融投资机构,充分发挥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中介和产品吸引聚集其他各类要素的作用,推动金融、招商与产业深度融合,探索金融服务平台招商。二是强化“三化管理”提升质效。即重点产业项目化,对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等,盘活存量、引进增量,不断充实若干在谈项目、在推项目和签约项目;目标企业清单化,对商业显示、医疗器械、VR/AR、时尚产业、文旅康养、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每个领域研究提出一批目标企业并动态管理,强化分析研究和对接联系;重点区域产业分析清晰化,对广东及华南地区的产业集群进行分析扫描,就广东7大支柱产业集群,福建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现代纺织服装、现代物流等产业集群,湖南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江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海南现代文旅消费产业集群等,细分产业门类,强化目标企业、在谈项目的动态管理。
2.坚持以信息为纽带,当好对粤招商“服务员”。认真落实省领导关于发挥广东作为我省招商引资主战场作用的指示精神,一是推动搭建工作机制平台。拟联合有关部门聚焦滇粤经济合作,就建立健全滇粤两省党政联席会、保持两省党政领导互访频度、深化滇粤重点产业合作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门建议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广东学习考察,促成滇粤两省在若干产业和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二是搭建赴粤招商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并协助做好云南省领导及州市、部门赴广东开展的重大经济交流活动,强化目标企业的对接、研判和推介,提前协调联系,做好前期对接、洽谈和推进工作,精准为州市部门招商推介优质企业和项目线索。与有关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广交会、高交会、南博会等平台资源和渠道,更好服务我省对外开放大格局。三是搭建双招双引工作平台。协助省直相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双招双引工作要求,设立“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站,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滇籍人才信息库,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沟通交流平台,协调组织广州深圳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高层次人才团队赴滇考察交流,开展项目合作。四是搭建在粤招商会客厅交流平台。围绕跨境电商、金融+资本招商、制造业招商、中老铁路沿线开发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每个季度拟在深圳、广州等地组织若干场次的投资恳谈会,邀请在粤的意向企业、行业协会与省内州市、园区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并积极促成企业投资意向。五是搭建数字招商新平台。学习借鉴我省各驻外办事处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好广州滨江西路综合业务楼功能,依托建设大湾区智慧招商平台和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加强与省级产业主抓部门、重点州市和重点园区的资源共享、政策联动和信息互动,通过信息赋能,提升我省对大湾区招商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3.坚持协调联动,形成招商引资工作合力。一是加强调研。积极联络驻地区域相关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民间智库为云南经济发展、产业建设建言献策。围绕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的新进展和我省对外开放的新机遇,就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如何更好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引导湾区企业用好新通道寻求新发展。围绕中央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等指示精神,围绕大湾区时尚产业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云南时尚产业发展基础情况,开展滇粤时尚产业合作路径专题研究。二是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推动,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力度。统筹协调好各州市驻粤办事处、招商分局和商(协)会资源,共建信息平台、共推项目落地,形成招商引资工作合力。同时,立足省内相关部门派员到广东办事处共同招商积极性很高的实际,积极探索委托、代理、驻点、联合等多种形式的合作招商机制,形成不同区域联合、部门横向协同、协同招商的工作格局。三是充分调动发挥商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各方力量,探索形成多元化招商格局。
4.坚持练兵不松懈,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中,加强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锤炼出一支忠诚担当、敢闯敢拼、务实专业的招商队伍。二是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业务学习,做好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针对香港、澳门等地区开展调研,谋划推动做好外资的招引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入开展“务实招商作风”大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会不会招商、能不能招商”的干部评判导向,在办事处形成“人人都在想项目,人人想招商引资,人人关心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形成奋发向上、争创一流、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20,669.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20,669.3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02,669.3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调整;二是2023年增加机动经费;三是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缴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20,669.37元,其中:本年收入17,820,669.3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0,669.3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02,669.3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调整;二是2023年增加机动经费;三是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缴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20,669.3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20,669.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3,624.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5,624.3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调整;二是2023年增加机动经费;三是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缴费预算;项目支出6,397,04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955.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373,639.02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一般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50,000.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云品出滇入粤、信息调研及报送、政务联络、接待服务等方面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0,240.00元,主要用于办事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8,524.96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1,061.16元,主要用于办事处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71,347.79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8,452.44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04.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50,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0,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9,106.00元,较上年减少20,694.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7,045.00元,较上年减少1,455.00元,下降3.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在2022年的基础上压减3.00%。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8,724.00元,较上年减少10,476.00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批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公务接待费在2022年的基础上压减3.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3,337.00元,较上年减少8,763.00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337.00元,较上年减少8,763.00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2022年的基础上压减3.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公务活动及业务工作经费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
(一)招商引资:完成省政府和州、市、县各级政府及单位在粤召开的推介会和系列经贸活动等招商引资的筹备组织、服务协调工作;组织陪同有意投资云南重点企业代表团赴滇实地考察对接调研,促成企业签约;深化招商成果跟踪落实,保障已签约企业项目落地,招商推介会、经济协作会等系列经贸活动次数达30次,促成落地项目数量10个,签订合同金额不低于70亿。
(二)云品出滇: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云品出滇”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云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2次一定规模的云品展销活动,产销对接云品商家数量不低于100家,展销云品品牌数量不低于500个,云品出滇展销累计参观人次(含线上线下)不低于1000万人次,参展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5%。
(三)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工作和专题调研4次,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得分1500分,省委、政府采用信息数量不低于50条,《滇粤合作专报》发刊期数不低于6期。
(四)政务联络、公务接待服务:文博会、高交会、南博会政府代表团的后勤服务和接待、滇粤合作交流活动后勤服务和接待;省领导开展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及为我省到深圳、珠海、港澳等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服务,2023年全年预计接待服务1000人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23,552.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5,052.0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增加机动经费880,000.00元;二是保密室添置办公设备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办公费81,954.61元、印刷费4,405.97元、水费6,228.94元、电费6,064.38元、邮电费22,690.84元、物业管理费20,397.60元、差旅费177,829.09元、维修(护)费2,911.86元、会议费50,000.00元、培训费9,368.86元、工会经费95,229.60元、福利费95,229.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337.00元、其他交通费用391,9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5,983.70元、办公设备购置更新5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资产总额43,072,475.64元,其中,流动资产18,186,425.55元,固定资产1,719,021.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167,028.65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57,830.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325.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93,72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