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云南自贸试验区结合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具体取得了哪些进展?谢谢。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程永流:
云南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以来,特别是在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省级各部门、云南自贸试验区三片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扩大开放领域构建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招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方面着手,取得以下工作进展。
第二,加快构建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完善重点外商投资项目专班机制。将云南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在谈、签约、在建的外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外资项目的专班分类推进,由省招商委办公室统筹协调用地、用电、用工等事项。二是加强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及事中事后的监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了省级外商投资投诉机制。
第四,创新方式开展外资精准招商。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各片区、各部门积极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整合各类招商资源,积极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推进“网上招商”,同时,我们还结合云南省重点产业,充分发挥大数据的功能,实行智慧招商,通过招商大数据与招商项目寻找投资者,通过到云南与我们对接的投资者来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区域,并向国内外客商主动宣传云南的投资环境、重点招商需求和产业政策,与一批大企业对接形成了合作共识。在疫情期间确保对外联系不断、工作力度不减,各片区党政的主要领导也结合三片区各自招商重点和产业定位,定期外出招商,围绕“建链、补链、强链”开展精准招商,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加快推进。
第六,着力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按照营商环境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促进外商投资督导服务、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制定赋权清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格兑现承诺,全面推动企业设立单一窗口、四个一审批制度、政务网上受理、多证合一等便利化措施,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帮商的良好氛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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