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市场准入制度年底试行 2018年正式实行

来源:光明网
发布日期:2015-10-22 10:33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外资准入管理方式,在我国,上海自贸区于20139月最先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并于2014年和2015年重新修订,进行“瘦身”,进一步放宽企业准入条件。此次《意见》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负责人表示,是借鉴国际做法,将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引入到国内市场管理,平等地适用于国有与非国有、内资和外资企业。

清单将包括哪些内容?《意见》指出,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同时“凡负有市场准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全面梳理禁止和限制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统一分类标准,提出本部门、本单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之后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汇总、审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意见》规定,从201512120171231,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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