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6-10 10:37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9方面31条改革任务:一是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完善社会办医在土地、投融资、财税、价格、产业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二是改革管理体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三是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同时,《意见》还就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强化服务监管等提出了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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