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94号 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5-10 15:54

毕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能力水平的提案》(第1302019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投资促进局始终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着力加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开展务实招商、精准招商,狠抓项目管理和企业服务,推动全省产业招商引资实现增量提质,全省产业招商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6.3%。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有力。加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重大项目管理,报请省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省招商委办公室会议10余次,研究印发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统筹调动省直有关部门,强化对各州(市)的指导和协同,进一步形成省、州市、县区三级贯通及省级部门相互协同的招商工作机制,推进全省招商引资一体化开展。

(二)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确保工作干在实处。调整优化国内合作统计,实现招商项目与固投统计并轨管理。搭建“云南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明确招商项目信息化管理各环节工作标准,大幅提升项目管理质效。开展招商引资提效行动,通过“晒”实绩、比成效,推动全省形成“比学赶超”的招商引资氛围。

(三)亮品牌树形象,打造“投资云南”强磁场。以民企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大会为契机,报请省领导率队赴省外开展招商活动。组织开展“2023全球华商聚云南”、“滇商大会”等招商推介活动,积极搭建招商桥梁。利用南博会、进博会、腾冲科学家论坛等,举办10余场“投资云南”系列精品招商活动。举办一系列跨省交流合作和产业转移精准招商,邀请企业家代表团赴滇考察洽谈。

(四)务实招商导向,聚焦“靶点”精准发力。研究制定11个重点产业链招商专案,形成一批招商宣介材料,制定重点沿边产业园区招商地图,瞄准目标企业,高频率组织开展务实精准招商。与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云南省市场化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

(五)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利用外资工作稳进提质。筹备召开制造业利用外资工作专题会议5次,印发《重点州(市)制造业利用外资指导意见》。指导昆明市经开区创新开展QFLP试点。赴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一系列推介会、恳谈会,积极利用涉外活动开展招商推介,邀请境外协会、企业赴滇考察洽商。完善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推动利用外资实现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

(六)强化服务保障,外来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积极跟踪服务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协调推动项目要素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建立了“七彩云南·智选地”—云南省建设用地招商云平台,共上架地块730宗、7.24万亩,省级重点招商项目280个。进一步拓展土地市场推介渠道,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建立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平台,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加大协调服务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4条工作建议,我局和会办单位都认真研究吸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全省产业招商引资的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一盘棋”开展。进一步突出省招商委办公室统筹协调的机制作用,压实州(市)主体责任,聚焦服务和壮大“三大经济”,发挥省直相关部门产业招商牵头作用,强化信息互联互通,优化调整产业引资结构,督促引导各地结合实际错位招商,推动全省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全省招商引资一体联动、高效协同。

(二)加强产业招商布局,提升产业链招商质效。协同省级重点产业主抓部门持续加强重点产业研究,跟进掌握行业发展现状、前沿动态、市场供需情况,并结合全省规划和地方实际,加大全省重点产业招商布局的工作指引,引导各地开展重点产业跨区域联动招商,推动项目有效流转,协商形成利益共享机制,形成产业链互补。对需要多个州市联合配置资源的重大项目,省招商委办公室将加大统筹力度,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工作,合力打造重点产业集群

(三)提高待招商项目精准度,推动开展“点穴”式招商。加大对外招商项目的审核力度,充分开展项目论证,把好策划包装第一道关口,坚决杜绝推出带问题隐患的项目,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强化省地联动、部门协同,切实找准产业招商方法路径,及时捕捉中、东部产业转移线索,选准合作契合度较高的目标企业,开展重点产业“点穴”式招商,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和项目合作方式,精准对接,注重实际效果,提升全省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

(四)建立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强化项目要素配置。进一步强化与要素保障部门的招商联动,建立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形成合力指导推动项目要素集约化高效配置。发挥好省自然资源厅“七彩云南·智选地”—云南省建设用地招商云平台作用,精准高效配置用地资源,提升信息化管地用地水平。对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等进行差别化的用地保障,引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大力推广“标准地”出让,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持续开展招商引资提效行动,压实各州市主体责任,明确外来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主体,加强要素保障和落地服务,跟踪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五)规范招商引资行为,防范招商引资风险。深入推进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坚决纠治招商引资恶性竞争、无底线竞争和项目签约追求场面、热衷造势、弄虚作假。加强招商引资诚信建设,强化目标企业研判、项目论证以及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健全工业用地出让机制,完善标准地履约监管政策,杜绝违规出台土地、财税等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同步推进履约监管和跟踪服务,加强招商引资风险防控,守好招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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