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12040049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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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24 17:31

林德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联合香港共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建议》的提案(第12040049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指导,专题与相关业务处室结合我省对港、对缅及“辐射中心”工作机制、进展及成绩,以及我局工作职能职责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联合香港、缅甸推动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优势

当前,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美摩擦深刻影响到中国的经济、科技发展和对外交往,在目前形势下,不断加强与香港的交流与合作,协同共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对于提升云南对外开放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香港具有金融中心优势、专业服务优势、联通国内国际网络优势及国际化专业人才优势。香港是国际著名金融中心之一,世界第三大银行中心、第四大黄金市场、第七大外汇交易市场、第九大股票市场,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五位。香港服务业优势明显,是内地与国际市场重要联系纽带之一,批发、零售和进出口贸易、其他商用服务(会计、广告和法律服务等)、银行和金融、运输等服务业发达;也是内地成衣、钟表、玩具、游戏、电子和某些轻工业产品的主要出口地。香港还是主要的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全球各大航空公司都有航班飞往香港,香港是全球第二大货柜港。香港更在上述领域储备了大量国际化专业人才。云南可依托香港这些优势及发展经验,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及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

缅甸为重要东盟国家,与南亚的印度、孟加拉国接壤,与其他南亚诸国相距不远,与云南省山水相连,是我国、我省连接东南亚、南亚最直接的陆上通道。近年来,我省与缅甸经贸合作呈增长态势,缅甸为云南在东南亚最重要贸易伙伴。但缅方也存在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经济落后的不足。

二、云南与香港、缅甸合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泛珠三角区域“9+2”合作机制的推动下,云南与香港在投资、贸易、旅游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深化,香港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模式以各种方式更加快速地进入云南。香港地区一直是我省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区域和外来投资主要来源地,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与香港地区开展经济交流合作,自2012年来,省领导多次率团赴香港、澳门等地开展产业合作交流活动。在省领导的高位推动下,香港到我省的投资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20年,香港在滇实际利用外资近140亿美元,是我省最大的外商投资来源地。我省于2019年制定了《云南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并成立云南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强化滇港澳行政领导高层的沟通协调。2017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期间,时任阮成发省长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实现首次会晤,就继续深化合作、携手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达成诸多共识,其中即包括对共同开拓南亚东南亚市场。

近年来,云南与缅甸在工作机制、互联互通、投资贸易、口岸通关、文化旅游、科教文卫、金融、农业、边境管理及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日益深化。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缅甸外交部已形成共同举办滇缅合作论坛的机制,首届论坛于2013年在昆明召开,此后每年在云南和缅甸轮流举办;双方互联互通持续推进,铁路、公路、电网、电站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经贸往来蓬勃发展,缅甸多年保持为云南最大贸易伙伴地位,中缅经济走廊和中缅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不断推进;人文交流持续发展,滇缅互为重要旅游客源市场和旅游目的地;边境管理合作不断增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积极推动与缅甸的地方交往,不断加强对缅民生领域及抗疫援助,持续推进环境、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中缅“胞波”情谊。

三、云南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开放合作机制日益成型

我省已制定出台《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规划(2016—2020年)》等系列规划和政策文件。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云南—老挝北部、云南—曼德勒、中国—南亚合作论坛、滇缅合作论坛等多双边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定期举办中国—南亚博览会。

(二)国际大通道建设加快

我省已累计开通93条国际和地区客货运航空线路,基本实现南亚东南亚国家首都和重点旅游城市全覆盖。中越、中老、中缅国际通道高速公路境内段全线贯通。中越铁路境内段建成通车,中老铁路预计2021年建成通车。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发展势头良好,实现集装箱运输零突破。能源方面,中缅油气管道全线贯通运行,成为我国第四大能源陆路进口通道。通信方面,中老、中缅实现网络设施互联互通,国际通信服务覆盖周边8个国家。

(三)经济联通日益紧密

我省积极服务和融入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2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4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3个跨境经济合作区、2个综合保税区等各类开放平台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区域性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扩大。

此外,对南亚、东南亚的人文交流合作、科技合作、卫生合作、旅游合作等交流合作均全方位展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是以“一体两翼”商品交易中心项目落地促“滇港缅”铁三角机制逐步成型。5月11日,我局召集省外办(省港澳办)、省商务厅、德宏州投促局、商务局等单位与林德兴委员召开视频会议。根据各方达成的共识,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一体两翼”商品交易中心项目落地、发展,以项目为基础促进“滇港缅”铁三角机制逐步成型。云南方与会各部门欢迎林委员及其代表来滇对接具体事宜,将全力支持中缅“一体两翼”商品交易中心项目早日落地。

二是我省将充分利用滇缅合作论坛、中越六省市经济走廊合作会议、云南与越北四省联合工作组会议、云南-老北合作工作组机制等合作机制平台,为香港企业与周边国家开展经贸合作搭建桥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港资企业入驻自贸区、跨河区、边合区。

三是建议充分发挥现有“云南-东盟商企合作委员会”平台作用,为云南与东盟各国商企合作搭建桥梁,推动云南与东盟国家政府以及商协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东盟各国知名商会、香港商企到云南投资兴业和云南企业“走出去”。

四是加强我省与香港特区相关部门、香港贸易发展局等半官方机构及各企业集团、商协会、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

五是继续涵养我省在周边国家人脉关系,拓展云南、香港与缅甸等周边国家各层级、各领域互利合作渠道。

六是鉴于目前缅甸局势错综复杂,内部冲突不断、持续震荡,我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调研及对外沟通协调,准确把握对缅合作时机和节奏,待时机成熟,稳妥推进滇、港、缅三方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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