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9日至10月1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11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投资促进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不够,统筹协调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走形’不‘走心’”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学习主题,制定学习方案,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集体研讨、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学习的系统性、有效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将理论学习与调研、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2篇心得体会文章和1篇调研报告。三是研究制定了2020年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党组成员在党员教育培训中作专题辅导,直属机关党委定期对机关各支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每月重点党建工作提醒清单制,对当月重点理论学习内容作了明确安排和要求。
2.针对“理论指导实践、抓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结合我省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部署,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二是2020年1月8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启动修订《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事宜。在深入调研评估的基础上,于2月26日将修订《条例》的请示报送省司法厅,争取列入立法修订计划。
3.针对“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问题。修订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更加注重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强化理论指导实践,着力解决学用“两张皮”现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培育发展重点产业的目标和要求,加强对产业发展形势的研判和相关产业政策的研究,摸清规律,找准方向,结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和产业园区发展方向,研究提出了2020年“三张牌”和重点产业招商工作计划和措施,正在持续推进中,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培育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组班子成员站位不高,主动超前思考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超前思考意识;二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利用外资工作,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的决策部署及《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等。党组成员积极出谋划策,形成齐抓共管、攻克难关的合力,推动外资工作新发展,2019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0.2%,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出台《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激发外商来滇投资热情。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投资促进工作,加强对全省疫情防控期间投资促进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推进“不见面”招商,下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外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了提前谋划,超前指导,及时部署。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办公室严肃认真开展自查,完善了会议记录审核、管理制度;二是结合新形势新变化,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制发了《中共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避免出现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3.针对“没有及时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接待办法,造成招商引资接待标准难以把握”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商省级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印发了《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云接办发〔2019〕35号),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中商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各类接待的审批程序、接待标准、报账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2019年“三公”经费总支出同比减少67.82%。
(三)关于“营商环境提升能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浮在表面,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相关工作要求。二是研究建立省外来滇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印发了《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外来滇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规定的通知》,制定投诉受理工作规程,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印发了《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投资促进部门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对接考察、项目推进、跟踪落地等全程服务。
2.针对“招商引资大数据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建立了全省招商引资大数据共享机制,在州市、县区投资促进系统建立了共享账号和信息技术联络员。二是建立了大数据信息培训指导机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100余人,怒江、西双版纳等州市培训指导100余人,为州市、县区及有关省级部门现场演示、讲解指导近10批次,有效宣传推广招商引资大数据中心应用,培养了招商大数据人才,为大数据共享打下了基础。三是正在原有移动应用APP的基础上做改造、升级,全力打造“一部手机招商通”,为全省招商工作人员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及外来投资商进行项目、政策信息查询提供高可用性工具。四是持续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呈贡信息产业园及省内各大数据平台联系沟通,探索技术研究、数据应用等方面合作方式,扩充中心数据源及应用场景,避免中心成为信息孤岛。五是指导州市大数据分中心建设,为州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强化在数据采集、数据积累、数据运用等方面的资源配置,互补共建共享大数据建设成果。
3.针对“全省投资促进系统招商引资专业人才流失严重”问题。开展了全省投资促进系统人才情况调研,调研发现主要存在机构改革造成人才流失、外资招商队伍薄弱、县市区投资促进机构人员空编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了具体工作举措,将从加强政府招商队伍建设、发挥好社会招商队伍作用、提高招商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完善招商干部队伍奖励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全省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
(四)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存在抓得不实、不细,特别在外资招商活动中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不够”问题。一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年初局党组与各党支部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半年开展检查督促、年底开展检查考核的机制。2019年12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0年1月21日签订了责任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内容,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党支部落细落实。二是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制定了《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构建了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体系。三是明确在赴国(境)外开展招商活动前,由各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开展行前谈话教育,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安全保密、外事礼宾礼仪、文明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加强政治教育、保密教育、纪律教育,规范行前教育记录及归国回访记录台账,确保团组在外期间各项活动规范,严守各项纪律。
(五)关于“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工作不够,突出重点产业招商成效不明显,结合我省特色产业引进项目少”问题。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着力把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紧扣全省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数字云南”建设,按照“目标企业名单+政策+招商主体”的模式,制定重点产业、“三张牌”、“数字云南”年度招商方案,梳理目标企业,加强与省重点产业主抓部门联动,2019年牵头开展精准招商活动50余批次,接待来访客商、陪同考察80余批次,推动“三张牌”招商工作取得新进展。2019年,引进神火、其亚、魏桥、隆基绿能、阳光能源、合盛硅业等企业,推动水电铝材、水电硅材等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新引进上海东方希望生猪养殖项目、北京四良特色苹果产业园项目、地利集团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等5个投资10亿元以上绿色食品产业企业项目;引进腾冲新绿色国际医药城、复星爱必侬丽江项目、恒大健康嵩明及曲靖综合康养等一批“健康生活目的地牌”项目,招商引资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
2.针对“主题教育中,部分党支部和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没有做到入脑入心,检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存在应付思想”问题。一是开展了主题教育“回头看”,查找存在问题并开展整改。二是研究加强理论学习的举措,正在研究制定2020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理论学习的标准、责任、内容,完善学习指导、督促、检查等制度。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在青年干部中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活动。三是开展了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将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利用2019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时机,对2019年度干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四是对部分把理论学习当作软指标的支部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由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在党建工作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二、关于“党的建设薄弱,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的建设弱化”问题。一是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召开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措施。二是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分别明确了党组书记到普通党员党建工作责任,并将党建责任清单设计成电脑屏保程序,随时督促提醒党员对照检查。三是印发了《中共云南省投资促进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建工作反思整改的通知》,组织机关各支部严格对照6个“问一问”,认真开展检视整改。四是召开了2020年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建工作,深入动员,落实责任,并组织签订了责任书。五是研究制定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开展“红心向党爱招商”党建业务融合创新工程实施方案》,使党建工作精细化、制度化、品牌化。
2.针对“对机关党委、纪委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党委、纪委建设,根据内设机构调整和换届工作实际,重新确定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员,建强机关党委班子。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配备一名副处级专职纪委书记,并在此基础上再增设一名纪检专干,加强直属机关纪委力量。二是选拔了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作为机关纪委书记候选人,正按程序开展机关纪委书记选举工作。三是先后与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事宜,目前已完成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初步人选推荐、预备人选公示,正在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有序推进换届工作。
3.针对“局机关党支部执行制度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对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对局机关和省异地商会各基层党组织换届、补选增选支部(党委)委员均做到事前有培训、事中有督导、事后有检查,切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持续推行党建助理轮值轮训制度,制定了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强化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加强机关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督促检查。三是坚持每月以党建工作提醒单的方式,提醒督促各支部落实相关制度。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党组班子成员有老好人思想,斗争精神不强”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组班子成员斗争意识。二是编印了《监督执纪问责纪律规定暨学习资料汇编》,党组成员带头学,督促干部加强学习。三是局党组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批评见人见事,不搞一团和气,解决好相互批评红脸出汗不够、辣味不足的问题。
2.针对“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同于一般学习”问题。制定完善了《中共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的组织、内容、形式进行研究,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学习主题,制定学习方案,采取邀请专家辅导、重点发言、集体研讨、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丰富学习方式。要求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2篇心得体会和1篇调研报告,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及指导实践的成效。
3.针对“政治上关爱老干部不够”问题。一是加强老干部支部建设,调整充实支委班子,完成老干部支部换届。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老干部思想教育、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党员、服务保障、走访慰问、党费日、主题党日、党建责任等相关制度,多形式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建立了老干部工作群,主动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三是生活上关心关爱老干部,春节前夕走访慰问老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为老干部提供防护物资。
(三)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不够严谨”问题。完善了干部选拔程序,开展的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考察预告中明确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健全完善台账。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完整”问题。一是整理完善了2016年至2018年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收集整理谈话统计表、全程纪实表、征求意见表及任前谈话记录。二是开展的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规范相关记录表,确保干部选拔过程各项记录规范完整,台账清楚。
3.针对“干部试用期满考核部分程序缺失”问题。收集完善了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相关材料,整理齐全了试用期满考核干部的个人述职材料、考核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将长期坚持做好档案管理。
三、关于“全面履行从严治党抓得不牢,责任担当不够”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不严不实,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没有真正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管党治党有关规定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有关文件,全面分析研究局党组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投资促进局2020年党组及班子成员实践“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方案》,细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办法,规范谈话记录和台账。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处室负责人开展了“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针对个人岗位和工作特点提出了廉政要求,党组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并开展了廉政谈话。
2.针对“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以案明法警示教育不够”问题。一是探索开展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向局党组作述职报告。二是召开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细化明晰责任书,并逐级签订,强化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三是采取编印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法纪学习,增强了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效果。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不够”问题。一是再次组织学习省委关于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二是完善了《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确保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前征求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三是结合省纪委省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明确专人提前向省纪委省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和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四是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的规定(试行)》,从接受监督的重点、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完善了局党组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规章制度。
(二)关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接待费用超标”问题。一是责令相关处室对接待费用超标问题作出深刻检查,认真分析和反省在招商引资接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接待内部检查制度。二是结合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国内商务接待管办法、外宾接待管理办法,在局内财务管理制度中修改完善接待管理办法,从接待申请审批、执行、报账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管控,组织各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我省最新出台的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做到有规必随。
2.针对“陪同接待人员超标”问题。一是责令承办处室作出深刻检查,认真分析和反省在招商引资接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局内财务管理制度接待相关规定,从接待申请审批、执行、报账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管控,组织各处室人员认真学习我省最新出台的商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必随。三是参加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举行的全国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座谈会,与各省招商部门围绕完善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制度顶层设计建言献策,待国家层面出台新的招商引资接待管理规定后,再结合实际,对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3.针对“超额支付培训费”问题。一是责令承办处室对超额支付培训费的问题作出检查,由支部书记作出检讨,吸取教训,组织处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局内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相关规定,严格报销结算等相关工作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对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培训费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上海市合作交流办资助培训项目执行《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实施细则》中的标准,在此后的培训组织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培训费标准格报销结算,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三)关于“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合同签订没有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问题。一是责令承办处室对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二是修订完善《云南省投资促进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云南省投资促进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范围、程序,最大限度防控采购风险。三是组织各处室认真学习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办公室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工作。
2.针对“签订合同履行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责令承办处室对签订合同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刻自查,作出书面检查,立行立改,组织处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处室自查自纠活动。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管理办法(暂行)》,对合同签订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全流程管控,补齐合同管理制度方面的短板。三是组织各处室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中介代理招商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合同签订、经费支付和发票开具管理的相关程序和制度,加强中介代理招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
3.针对“存在事后补签合同情况”问题。一是责令承办处室对事后补签合同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查,对指出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立行立改,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在今后工作中自觉遵守执行。二是研究制定《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合同签订、履行、监督等环节。三是局办公室加强审核把关,提醒督促各处室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合同签订、经费支付管理的相关程序和制度。
(四)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关口前移,主动监督有差距”问题。下沉到联系的投资促进局,零距离接触处级干部不够”问题。一是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建立分片联系制度,加强对省投资促进局的监督。二是按照“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驻点监督常态化,列出每月驻点监督计划,保证每月到省投资促进局驻点监督不少于1周。三是利用驻点监督的时间,广泛与监督对象谈心、谈话、交流和了解情况及接受情况反映,及时解决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全局处级干部进行了交心谈心、工作交流、廉政提醒、听取意见等“一对一”交流谈心谈话。四是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早打招呼,红脸出汗,提醒警示,解决好苗头性倾向问题。
2.针对“监督制度建设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对现存综合监督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现行综合监督规章制度状况,对不适用的、过时的予以清理废除。巡视反馈以来共修订完善了4项规章制度。二是结合省投资促进局和组内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关于与省投资促进局会商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形成监督主责明确、情况报告及时,动态会商、双向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的要求,严格落实“2+1+1”工作机制,加强与第八监督检查室、第十六审查调查室和巡视组的汇报、协商、沟通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四是指导出台了《关于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的规定(试行)》,从接受监督的重点、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完善了局党组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规章制度。
3.针对“对投资促进局机关纪委关心指导不够”问题。一是将省投资促进局直属机关纪委干部纳入纪检监察组政治理论学习范围,对重大纪检监察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局机关纪委干部来组学习。二是在驻点监督中共同交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执法工作规定》等业务知识,共同探讨相关案情及处置意见。三是建立综合监督单位纪委干部到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制度,通过以学带训的形式,让综合监督单位纪委干部直接参与组内相关工作,同时适时选送综合监督单位纪委干部参加省纪委省监委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提升综合业务能力。四是抽调综合监督单位纪委干部参加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巡视反馈以来共抽调了省投资促进局2名干部参与元旦、春节期间交叉检查工作。五是以交办线索形式开展信访、线索处置等业务指导,各环节要求省投资促进局相关工作组先提出处置建议,在征求了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从程序流程、适用法纪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巡视反馈以来共交办处理问题线索3件。
四、关于“上一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干部任用票决制办法》,对票决的范围、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和细化,在2019年底开展的两批公务员职级晋升、干部选拔中认真执行票决制。二是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了逐条研究学习,切实把政策掌握吃透,梳理制定了干部选拔使用工作流程,结合今年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认真细致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考察方案,确定干部选拔使用程序规范、符合规定。三是加强对选拔干部政治素质和“德”的考察,延伸到家人了解情况,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及公务员职级晋升考察中,增加了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和测评。制定了《中共云南省投资促进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家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日常教育中对党员干部“德”的培育。四是对2016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全部进行了整理完善,收集整理完善了包括谈话统计表、全程纪实表、征求意见表及任前谈话记录的所有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纸质归档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完善了2019年度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归档材料,整理齐全了试用期满考核干部的个人述职材料、考核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关于“机关纪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纪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从机构设置上解决直属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人员不专职、人手力量不够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和换届工作,设置1名副处级专职纪委书记,增设1名专职纪检人员。目前,机关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的选拔工作已完成,增设1名专职纪检人员已调整到位,现正按程序推动机关纪委换届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从制度机制上解决直属机关纪委“不敢、不愿、不会监督”的问题,局党组与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沟通,建立监督联动机制,安排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列席局党组会议、配合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对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局党组要求机关各支部积极配合直属机关纪委开展好日常监督、内部监督。三是从能力素质上解决直属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不会监督的问题,安排1名干部参加了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培训班,另安排1名干部参加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为期6个月的跟岗轮训学习,提升能力素质。直属机关纪委正在筹划组织开展局内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强党章党规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纪委、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四是积极配合开展日常监督试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党组安排直属机关纪委加强对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利用局内宣传栏加大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五是研究制定了2020年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计划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规范化水平。
五、关于“其他问题”
(一)关于“党组落实‘脱贫不脱钩’要求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脱贫攻坚有松劲现象”问题。一是加大扶贫经费投入,与上海合作交流办对接,积极申请2020年沪滇精准招商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00万元;已协调省财政厅为派驻扶贫工作队员所在地怒江州泸水市和昭通市镇雄县,分别拨付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产业招商,助力脱贫攻坚。二是加大招商扶贫力度,2019年组织首旅集团、云南省福建、四川商会近20家企业赴怒江州实地考察旅游文化、特色香料等产业项目,参加怒江州首届“草果文化周”活动,发挥招商引资促进产业扶贫作用。三是强化产业扶贫工作,与石屏县专题研究扶贫工作,积极支持石屏县开展豆腐产业招商工作,以豆腐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四是制定了局2020年扶贫工作计划,重点支持产业扶贫、提升人居环境和关爱扶贫队员三类共12个子项目,争取整合各方资金220余万元加大对扶贫点的投入,帮助扶贫点推进乡村振兴。
2.针对“对扶贫工作队员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对擅自脱岗的扶贫工作队员开展了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和扶贫工作队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局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扶贫工作队做出书面检查、汲取深刻教训。二是轮换了一批扶贫队员,2019年6月底完成了6名新老队员轮换工作,对新队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三是组织扶贫工作队进行集中教育整顿,局扶贫工作队召开教育整顿会议,传达了巡视反馈意见中有关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再次组织学习《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的通知》《关于严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纪律的通知》等规定,重申相关纪律规定。四是加强对扶贫工作队员管理,进一步完善扶贫队员请假报批程序,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等制度,要求扶贫工作队每季度向局扶贫办报告一次工作及执纪情况。五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关爱扶贫工作队员返岗防疫工作的通知》,既体现关心关爱,又提出了工作要求,加强了对扶贫队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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