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积极做好与驻地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为云南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推动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按照“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开展横向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建议,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及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多种形式宣传推介云南,让外界更多、更全面地了解云南,认识云南;负责对我省各部门、各州市派驻渝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帮助沟通、协调与驻地党政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指导云南驻渝企事业单位做好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加强与我省驻渝企事业、云南籍人才的联系和服务;为省领导、省直部门、各州市及省内企事业单位在驻地开展政务、经济、科技、文化等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积极为我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驻地活动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做好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省级各部门和各州市委托办理的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在省投资促进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对驻外办事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在政务联络、接待服务、招商引资、宣传推介云南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我省经济建设发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政务联络与对接;
2、后勤服务与保障;
3、资产清理及移交省投资局的收尾工作;
4、平台搭建与招商引资;
5、协调协助与维权维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退伍干部。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度收入合计20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8万元,占总收入的0.18%。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了12.3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5.8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度支出合计2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1万元,占总支出的94.83%;项目支出15.06万元,占总支出的5.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了58.2万元,主要原因是形成支出的是归还财政厅借款71万元,结算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31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了6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形成支出的是归还财政厅借款71万元,结算完毕。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6万元。上年同期对比减少了2.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也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8%。上年同期对比基本持平,增加了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物业管理公司法律诉讼完结,缴纳了所欠物管费,停车费,水电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3%。主要用于资和福利支出137.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务支40.94万元,项目支出15.0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38万元,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的4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5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的37.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及机构改革,公务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了-3.09万元,下降幅度-2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幅度-2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幅度-28.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公务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占33.14%;公务接待费支出5.60万元,占66.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4万元,上年同期对比减少了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源节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的费用如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资产总额11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22万元,固定资产59.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5.1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4.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3.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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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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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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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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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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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14.46 |
5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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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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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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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已基本完成机构改革,正进行撤销收尾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