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池政策解答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0-05-22 09:24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池的通知》(云财金〔2020〕25号),建立1亿元省级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池,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现就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建立省级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池,用于生产企业应急性资金周转,由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级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池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短期周转资金。

 

二、企业申请周转资金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属于省级明确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支持范围。

      (二)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三)流动资金还贷存在暂时困难,合作银行同意续贷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四)征信情况良好,无未结清逾期余额和不良征信,无未处理金融相关大额被诉讼及被执行记录。

 

三、企业申请周转资金的额度是多少?

  答:企业申请的单笔资金申请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金额以内。

      (一)微型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二)小型企业不超过1200万元。

      (三)中型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

      (四)大型企业不超过5000万元。

      中型、大型企业申请单笔额度超过3000万元(含)资金,合作银行应提前5日向管理平台书面报备。

 

四、企业申请周转资金的流程是什么?

  答:有周转资金需求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向合作银行申请续贷的同时,填写申请表格,企业签章后连同续贷申请材料一并向合作银行提出续贷申请。合作银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与管理平台对接,管理平台审核后通知申请企业办理手续,并向合作银行提供的指定账户汇入相应资金,汇款时注明申请企业名称,帮助归还企业贷款。续贷完成后合作银行再将资金足额划至管理平台专用账户。

五、资金如何监管?

  答:管理平台应对资金专户管理,与自有资金隔离,严禁挪用资金。省财政厅将根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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