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组织推进工业企业复产和重点项目复工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02-11 13:43
各州、市工信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强调指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各级工
信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下,立足职能、加强研判,对工业企业恢复
生产提前做出安排,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确保实现一季度
平稳开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一)建立复工复产保障机制。各州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各州市复工复产领导机构或联动机制,做好全面统筹和协调,“一企一
策”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方案,对相关情况进行周调度,确保2月底前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部恢复正常生产。
(二)开展企业复产摸底调查。深入调查重点企业人员返企、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流动资金情况,排查暂时不能复产复工
的企业名单及原因,梳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按照企业具体情况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计划。
(三)强化服务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各州市工信局要服务工业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推动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和
复工生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导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复工计划,安排符合健康状况要求的员工上岗,帮助做好就近招工工
作,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正常,定期做好督促检查报告。
(四)协调服务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生产链条,合理安排生产能
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推动重点企业复工复产。
    二、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
(五)建立疫情期间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机制。加强对重点县区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产品的跟踪分析预警,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
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企业在产品生产、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困难,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协调解决。
(六)做好政策储备研究。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及时研究储备政策,及早准备日后工作重点由疫情管控转向恢复生产。
(七)做好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各州市工信局要帮助企业尽早开工,开足
马力,达产达效,尽快恢复节前的规模水平。积极协调煤电油气运等相关单位,满足企业生产水、电、煤、油、运等生产要素需求,确保正常生产
经营。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逐企研究解决企业在生产要素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八)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各州市工信局要提前调研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开复工后要对标对表,及时跟进,强化服务,抓好施工
项目,推动项目尽早竣工投产,对暂时不能开工项目,要配合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全力以赴加快建设。
(九)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建设和“三张牌打造”、“三个一百”转型升级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
度,落实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求,发挥重大项目支撑带动作用,营造抓项目促投资良好氛围。
(十)做好工业复产复工融资服务。针对工业项目停工停产融资困难,积极做好政银企对接,利用好当前贷款优惠政策,统一组织相关企业和
项目与银行对接,切实帮助解决所需资金。
四、上下联动,形成加快复工复产的合力
(十一)形成加快复工复产的合力。各州市工信局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的首位意识,靠前指导督促,下沉一线服务协调,详细掌握企业生产经
营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土地、劳动力、物流、环保、融资、矿权办理等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提高
产能利用率、增加实物产出量,需要省级层面协调的问题要及时报送。
      请各州市工信局于每周四下班前,定期报告本地区企业复产项目复工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具体措施和需要省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
题。
联系邮箱:ynetcdd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帅英    6351564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6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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