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在对外合作投资上给予税收政策优惠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要事”来抓,通过招商引资这个重要抓手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并切实加大政策出台力度。
2016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精神,省招商委出台了《云南省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意见》(云招商委发〔2016〕10号)。该文件提出,认真落实国家、省级出台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大力营造低税赋成本、低物流成本、低要素成本、低资金融通成本的营商环境。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17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省招商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关键领域工作的意见》(云招商委发〔2017〕2号),从优化政策环境、突出招大引强、加强工作督导、强化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全省招商引资关键领域工作提出了要求。该意见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严格落实依法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外资进入我省各类综合保税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开设加工贸易、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扩大对外贸易。落实外资鼓励项目引进技术、设备、部件和原材料免征关税及进口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产业项目,可按“一事一议”制定支持政策。从省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安排省对下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支持完成全省年度新引进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任务的州市。各级政府要强化政银、商银合作,加大金融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
另外,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落实企业税费、融资、交易、社保、物流等系列优惠政策,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等政策文件,对降低企业税费及融资、用地、用能、用工等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具体优惠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按照“加强统筹督导、聚焦重点产业、强化主体作用、实施精准招商”的思路,更加突出对沿边招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抓好相关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促进沿边州市跨越式发展的作用,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感谢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