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4-06 09:52



各处(室、委):

现将《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201746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省招商引资创新发展。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严格审查公开属性

局机关各处室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 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 。拟明确为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局办公室审查。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处室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局机关上报的请示件未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办公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 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进主动公 开目录体系建设。推进机构编制、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招商网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并进行监督。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 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 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 2017我局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 点: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2.做好政策执行和结果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重点工作,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规划处牵头落实)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进一步加大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情况的公开力度。(督导处牵头落实)

根据纪检监督职责,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机关纪委牵头落实)

3.强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公开。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信息产业、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八大产业等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处牵头落实)

4.推进招商引资服务公开。主动公开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重大招商项目签约履约等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注。做好中介招商情况公开。对中介招商事项、依据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政策调整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5.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等重点领域公开。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推动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情况。2017年底前,按照规定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示。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对照上述“五公开 ”要求,年底前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着力强化政策解读

围绕省人民政府重要政策、规划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常务 会议议定事项等,以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 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 ,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及其他商业网站、专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 。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规划处牵头落实)

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由我局起草的以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商门户网站发布。需配发新闻稿件的,应局主要领导审签并按照程序报批后,由省级主要媒体播发。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牵头处室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完善云南招商网“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做好更新。(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积极回应关切

(一) 突出舆情收集重点

舆情收集重点 :涉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局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二)明确舆情回应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并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舆情回应。做好政务舆情监测,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招商引资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处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快速反应,最 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信息处牵头落实)

(三)做好研判处置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 ,要在 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重要招商活动、重大招商引资数据发布、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云南招商网站建设和管理

充分发挥云南招商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强化搜索查询便利性。加强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招商引资简报、要情,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建立健全云南招商网常态化监测机制,研究出台《云南招商网常态化监测办法》、《云南招商网管理制度》。

(二) 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

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在 网上公开发布后,及时在云南招商网转载,加强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 ,提升传播效果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

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平台作用,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邀请省级新闻媒体参加招商引资相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

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 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 新平台。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局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职能,并于2017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1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健全工作机制

探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局办公室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长效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量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建立效果评估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 ,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评估结果要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将政务公开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与先进处室建设和党建工作一同进行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 %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公开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力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推出务实举措,落实政务公开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四)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强化干部 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 ,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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