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组织开展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27号)精神,云南省招商合作局申报提案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先进事迹汇报如下:
一、高定位、严要求,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到提案是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把办好提案作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手段,每次承办提案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化思想认识,统一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实施。二是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部门履职的重要内容,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措施,把提案的办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作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年度重点工作。三是严格办理要求。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局上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肃细致的工作标准对待提案办理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的按期办结率、与代表面商率等均达到100%,实现了办理速度快、问题解决好、办理效果好的“一快二好”目标。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局共承办提案25个,其中主办提案9个,会办提案16个。
二、建制度、强规范,有效提升提案办理程序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从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直至具体的承办人员,形成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二是专题研究部署。每次承办提案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局领导亲自部署安排,细化办理工作要求、限定办理时间,定期督查,随时掌握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规范提案办理程序,抓实抓细承接、分办、调研、协商、答复、续复等关键环节,在核准承办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分类登记建档、抓实痕迹管理等方面严格规范、统筹研办,不断推进提案办理程序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机制、优举措,不断提高提案办理成效
一是创新“五定”方针。规划处具体牵头,把承办的提案进行详细归类、分析研究,及时登记、编号,建立台账,明确承办提案业务处室具体抓,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方针”办理提案工作。做到每一件提案办理有领导负责、有专门处室办理、落实到承办人员、明确到步骤方法,确保每件提案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加强提案调研。注重对提案的分析研究,由经办人员提出提案办理计划,深入一线摸实情、查问题、找症结、谋对策,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步骤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三是强化动态管理。提案办理期间,强化办理工作的动态管理,局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办理督查督办会,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处室加快办理进度。四是注重双向交流。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协商环节,积极主动与提案者、协办(会办)单位通过电话、信函、面商等方式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建议,实现办前掌握情况、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把协商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推动办理工作逐步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
四、重转化、求实效,提案助推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采纳提案建议。我局每年都对当年承办的提案进行梳理研究。积极采纳了比如民建云南省委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在滇异地商会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生力军作用》、《关于推进云南省产业精准招商工作的提案》、徐小芳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环境》、吴光洲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评价体系科学评估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议》等提案建议。二是转化提案成果。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将提案建议转化为助推招商引资工作的成果。出台了《关于加强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和招商工作的新形式新要求。三是助推招商工作。在省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省招商引资工作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全省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120亿美元,分别为“十一五”的4.9倍和3.1倍。2016年,全省引进省外到位资金7400亿元,同比增长14%以上;实际利用外资8.7亿美元,同比增长10.3%。2017年1—6月,全省到位省外资金4279.3亿元,同比增长18.7%,完成全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工作目标的52%;1—5月,实际利用外资5.75亿美元,同比增长16.3%(据省商务厅统计),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有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