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商合作局“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应急通信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运行维护。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来滇考察客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