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根据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开展对港澳台或海外经济合作联络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1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附件 1.“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