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 加强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解读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1-27 10:57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加强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切实改变我省沿边地区招商引资“总量小、质量差、贡献作用不明显”的现状,吸引国(境)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积极参与我省沿边开发开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云政发〔2014〕25号)有关精神,针对国(境)内外投资商对我省沿边地区反映比较集中的“开放领域不宽、产业基础不强、要素配置不优、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结合我省招商引资实际和开放型经济体制专项改革要求,我局起草了《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二、目的意义

我省沿边8州市及25个边境县市是少数民族聚居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和重要的开放门户,在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沿边地区招商引资是推动全省沿边开发开放和产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我省招商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省政府把沿边招商列为全省招商引资的工作重点,相继启动了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边合区、跨合区、综保区等沿边开放型园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沿边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 2011—2013年,我省沿边8州市外来投资总量分别为556.6亿元、932.6亿元、1540.7亿元,保持了年均增加近500亿元、年均增长40.4%的良好发展态势,占全省外来投资总量的比重已近50%;边境25县市外来投资总量也从300亿元左右增长到2013年的584.6亿元,对促进我省兴边富民、维护边疆稳定繁荣和民族团结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虽然我省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十分显著,但由于受交通基础设施薄弱、市场容量偏小、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制约,沿边地区招商引资仍然是我省招商引资的薄弱环节,沿边州、市、县内外资总量和质量与经济相对发达州、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招商引资推动沿边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外来投资促进沿边开放的强大活力没有得到充分释放,沿边地区招商引资现状与我省建设沿边开放新高地、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同时,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开放意识不强、招商方式陈旧、项目储备不足、招商人才匮乏以及招商项目引入难、在谈项目落地难、落地项目经营难等问题日益突出。部分边合区、跨合区、综保区等重点园区依然存在产业定位不清晰、功能布局不明确、土地收储滞后、招商政策缺少比较优势、机制体制不够创新等问题,对招商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制约。新项目少、好项目少、大项目少、产业项目少,后续投资乏力等问题已直接影响到今年乃至明后年工作目标,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因此,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意见,支持沿边地区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创新招商方式、优化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水平,指导相关地区和部门用足用好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沿边地区招商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推动我省提升沿边开放水平、支撑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主要措施

第一部分: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以《云南省招商引资“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意见》(云政发〔2014〕25号)为依据,按照推动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夯实沿边地区产业基础的要求,结合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实际,提出了沿边地区招商引资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第二部分: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强调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向外来投资开放,不得单独对外来资本设置附加条件。重点要求对外来资本全面放开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沿边重点城镇建设、金融业和社会事业等沿边地区亟需资金、人才、技术投入的薄弱领域,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我省沿边开发开放。

第三部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沿边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选择了高原特色农业、进出口加工业、现代服务业、旅游文化产业等沿边地区具有一定基础,且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行业,要求进一步发挥外来投资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沿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第四部分: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目前制约沿边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比较集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保障项目要素配置向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建设倾斜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土地、林地、金融等资源要素向沿边地区和沿边开放型园区倾斜,提升沿边地区招商引资的比较优势。

第五部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沿边开放高地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等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强调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等管理制度,为建立沿边自贸区打下基础。

第六部分:支持保障措施。针对沿边招商引资亟需的支持保障,提出从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建立考核机制三方面对沿边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给予支持,为沿边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及开发区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四、执行口径及操作方法

《云南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沿边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由省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拟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发至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委、办、厅、局执行。省招商委办公室负责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加大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健全招商引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沿边招商宣传力度;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负责按照《意见》中的工作内容和职能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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