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派员参加新《立法法》培训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7-09 10:2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立法法》精神,省法制办于71日在昆明铁路局会议中心举办为期两天的新《立法法》培训。我局派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并认真听取教育部云南大学滇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宏临、省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陈晓光、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宪伟就立法原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问题、立法的适用与备案审查、立法技术规范和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若干问题等内容的讲授。

    通过培训,深刻认识到《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20153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新立法法》在总结立法法施行以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为修改重点,在完善立法体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明确规范规章权限,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备案审查等方面作了修改或新的规定。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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