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与省招商合作局 联合对省级异地商会开展年检工作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4-29 15:03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确认商会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考察其服务社会活动和内部建设管理情况,更好地对商会社团组织进行规范和监督,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前期,省招商合作局对业务主管下的省级异地商会开展了2014年度商会年检初审工作,4月27日下午,省招商合作局企业服务处与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三处联合对省级各异地商会集中开展年检,通过对各省级异地商会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内部机构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党建工作、财务审计等方面情况的检查,除云南省杭州、南京、川渝、内蒙古等4家商会财务审计报告、工作报告等方面内容还需整改外,其余在省招商合作局业务主管下的省级异地商会均年检合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