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昆明正通过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加大就业见习支持力度,包括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达300万元等措施,不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具体包括:从2019年起,昆明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通知》还明确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加大“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扶持力度、加大就业见习支持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措施促进就业工作。其中,从2019年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省级见习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市级见习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