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1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6-18 18:23

张有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云南与孟加拉经济文化交流的提案》(第120200153号)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云南是中国距离孟加拉国最近的省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云南省发挥区位优势,正在积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孟加拉国作为南亚重要国家,具有连接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战略地位,也是中国经云南进入南亚及印度洋的重要通道。今天,“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把两地紧密相连,双方经贸合作增长快速。

近年来,云南省正着力培育现代物流产业,在跨境物流、智慧物流、冷链物流、农村物流、城市配送等重点工程上实现了新发展,在龙头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等重点工作上实现了新突破,全省现代物流产业异军突起,产业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我们欢迎孟加拉企业到云南设立采购中心,进一步加深与云南的合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部署精神,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就着力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深化外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强化外资项目用地保障、降低生产要素和物流成本、提升国家级开发区、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等十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积极推动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自由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外资稳步增长。

为将您的提案建议落到实处,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全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省投资促进局将不断提升云南省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投资促进服务水平,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机制,为企业提供招商引资全程联系、全程协调、全程跟踪服务。同时,我们将信守承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兑现和落实,让更多的企业选择云南、投资云南,与云南一起实现新的发展。

二、切实降低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省投资促进局将充分发挥省招商委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积极抓好落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采购中心事宜。根据张委员提议,我局初步对接了在云南省设立采购中心相关部门,我们热诚欢迎孟加拉国企业家到云南省进行投资考察,我局将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主动对接相关单位,梳理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推进孟加拉企业在滇设立采购中心项目。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投资促进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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