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3-08 09:39

各处(室、委):

    现将《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2017年38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思想,提高认识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近年来,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社会交往方式深刻改变,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局各业务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公开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推进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我局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是:到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大招商引资政策措施、重点对外招商项目,在决策前通过云南招商网、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推进执行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及其他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推进管理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代理招商奖励资金、省级重点招商项目资金、相关产业招商项目资金等分配使用及审计情况,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通过数据推送、网络介绍、发放投资指南和项目册等方式向投资人公开服务事项。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落地推进等服务,适时公开项目名称、责任人、时限要求等。

    (五)推进结果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云南招商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开。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云南招商网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实施、扶贫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形式等要件。

四、推进政务公开的形式要求

    (一)推进政府数据开放。统筹政府信息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以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为重点,以局大数据中心为依托,整合各类政府信息资源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加强与企业、社会机构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和个人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

(二)落实“五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报审公文时,要针对“五公开”要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的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拟不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并征求局办公室意见。由我局起草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须明确公开属性和方式,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我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省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

(三)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我局牵头起草出台的重要政策,由牵头起草处室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商网和有关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政策解读除解读材料、评论文章等文字方式外,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

(四)发挥主流媒体作用。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统筹运用媒体做好招商引资重大 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的发布、解读。

(五)加强政民互动和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网络回应人”制度和政民互动平台,扩大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利用招商网在线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进一步拓展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对公众反映事项比较集中、涉及面广或意见较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发提示函,提高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六)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力量监测本地区、本系统舆情,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处置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确定一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由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力量。

(二)建立健全推进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修订《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通过网站链接、数据交换等方式,整合云南招商网、云南招商微信公众号、招商通等有关应用系统,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作用,方便群众获取。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云南招商网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将云南招商网打造成全省招商引资权威信息公开平台、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本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转发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其他平台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

(五)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单项指标,加大分值权重,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年度评先评优体系进行统一考核;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处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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