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形势下做好开发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做出明确要求。
《意见》将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为三点:一是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成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二是开发区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三是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意见》支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重点作了五方面部署:一是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二是促进开发区整合优化发展。三是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四是做好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五是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
自1984年设立首批开发区以来,我国开发区类型不断拓展,数量逐步增多,成为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与此同时,各类开发区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正成为制约开发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亟待出台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解决。
关于不同类型开发区的发展方向,《意见》明确提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
数量众多的省级开发区是我国开发区整体发展能否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和基础。对此,《意见》提出,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东部地区现有开发区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软硬件环境,鼓励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区。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建设一批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