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互利共赢。
《通知》指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二是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营造更加开放公平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