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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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13 18:37
 

2016年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省招商引资创新发展。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机构编制、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公开。通过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招商网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并进行监督。年内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推进办事公开。加快推动投资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信息处牵头落实)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招商引资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促进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2014年以来所涉及的重大政策,于20161115日前,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招商网开设专栏、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做好招商引资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重大招商项目签约履约等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注。做好中介招商情况公开。对中介招商事项、依据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政策调整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强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信息产业、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八大产业等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处牵头落实)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认真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重点工作,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规划处牵头落实)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进一步加大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情况的公开力度。(督导处牵头落实)

根据纪检监督职责,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机关纪委牵头落实)

()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推动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情况。2016年底前,按照规定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示。(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局领导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牵头处室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2016830日前,在门户网站开设并完善“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招商引资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处室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规划处牵头落实)

()用好新闻媒体。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规划处牵头落实)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明确责任,上下联动,确保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局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职能,并于2016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调研1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局办公室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长效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夯实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强化搜索查询便利性,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加强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办好招商引资简报、要情,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做好网上发布工作。

()做好政务公开自检自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精神,自2016年起,政务公开工作在省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推出务实举措,落实政务公开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要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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