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来自民建云南省委、民盟等界别,以及昆明、曲靖、保山、昭通等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招商引资工作高度关注,就招商引资与旅游发展、台企入滇、健康产业、投融资等提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建议和提案数量大幅增加,涉及领域更为广泛。其中,交由我局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1件:0396号;分办1件:0508号;协办2件:0253号、0517号),省政协会办提案4件 (218号、288号、309号、448号),内容主要集中在扶持推动台资企业发展、云南健康产业发展、提高投融资质量、加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跨省经济合作区发展建设和建立商品仓储式电子商务双向交易平台等方面内容。收到建议和提案后,我局按照办理相关规定,按照时限研提办理意见,确保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强化统筹领导,扎实推进办理工作。把办好建议、提案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紧密结合起来,与单位推进中心工作、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每次承办建议、提案后,及时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深化思想认识,统一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实施。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方针”。严格规范提案办理程序,抓实抓细承接、分办、调研、协商、答复、续复等关键环节。
增强办理实效,努力提升办理水平。按照“积极主动、深入调研、充分协商、力争满意”的要求,注重对建议、提案的分析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摸实情、查问题、找症结、谋对策,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多次召开办理督查督办会,专题听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做到办前掌握情况、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把协商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推动办理工作逐步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